一、本联盟名称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,英文全称为 International Theatre Town Alliance, 英文缩写 ITTA。
二、本联盟性质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由中国浙江省嵊州市越剧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 司发起,是国际上首个以戏剧小镇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联盟,由世界各国有戏剧艺术渊源的地区和相关专家学者共同组成,属于非政府性质、非营利性民间学术团体。
三、本联盟宗旨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旨在组织全体会员,共同研究中国和世界各国戏剧的传承保护与发展。
四、本联盟主要活动内容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以“自愿参加,友好合作”为纲领,以“创新性研究戏剧的传承与发展、国际间的交流活动”为主旨,并依托各国戏剧小镇的历史、文化和现状,积极探讨戏剧小镇对于演出艺术发展所引起的公众效应和艺术成果。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将发起论坛、征集论文、组织研讨,并正式出版学术研究成果。
五、本联盟永久性人文课题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研究戏剧小镇的发生现象,研究其结构和未来发展方向;研究演出艺术的理论与实践,并观察与其相关的文化管理和政策;研究戏剧与历史、经济、人文的关系,关注其在大文化视野中的地位和意义。
六、本联盟会员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主体,是国际上有戏剧渊源、演出艺术历史的地区(行政单位),或各国戏剧专家和学者(个体单位)。
七、本联盟会员权益:
可在嵊州越剧小镇建成时日以会员身份,参加以下项目交流与活动:
1、参加不定期的联盟会议、论坛及活动;
2、携自创剧目来嵊州越剧小镇演出(演出剧目需预先提交联盟理事会主席审核通过);
3、戏剧及小镇等主题学术性研究及实践,享受嵊州越剧小镇工坊(实验剧场)免费接待;
4、举行国际戏剧学术讲座,形成戏剧演出艺术学术交流、教学、互动的平台;
5、举办相关专题戏剧展览,创造戏剧多样生态及呈现。
凡参与国家或地区,及专家学者,均有权参加本联盟活动,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支持,同时有义务秉持真善、科学的态度对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捐己绵绵之力,仁爱之心,共同维护联盟的健康发展。本联盟会员加入自愿、退出自由。
八、本联盟管理机构:
出席首届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会议的各国专家、学者及个人,将成为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理事会会员。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理事会是本联盟管理及执行机构。
九、联盟理事会主席由发起机构担任。
联盟学术总顾问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等人选由联盟理事会主席推举并经过全体理事表决产生。
国际戏剧小镇联盟理事会主席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。
十、本联盟会议规程:
“国际戏剧小镇联盟”将不定期召开会议,原则上固定于“国际戏剧小镇 联盟”永久所在地中国嵊州越剧小镇召开。如有变动,地点选择以半数以上成员推荐地为准。
十一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理事会。
十二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国际戏剧小镇联盟理事会
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